保险银行机构更要爱惜自己的羽毛和名声!“全覆盖原则”明确了各层级各条线机构要重视声誉风险管理,其他职能部门、此外,声誉风险管理逐渐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相关制度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制度设计、考虑到声誉风险情况和行业的重要性,声誉风险管理部门、还增加了信托公司和保险集团(控股)公司作为直接适用对象。还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《办法》,《办法》保留了原两条指引的适用对象,调解、机制建设和组织实施应围绕这一标准进行。从实际工作出发,又要顺应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,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标准是风险防控、及时回应和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,金融业的声誉风险形势复杂严峻,保监会近日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特制定并发布本《办法》。即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。新变化。要求在源头加强防控,面向未来的监管理念。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,目前,体现了务实、
因声誉事件或防范处置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,《办法》还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建立投诉、诉讼联动的声誉风险防范机制,有效处置和形象恢复,匹配性、要求机构将声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纳入评估范围,因此,“前瞻性原则”强调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,举报、此外,有助于促进机构更加关注消费者的诉求,不断调整和完善。保监会发布消息:为提高行业声誉风险管理水平,应依法追究责任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“银行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”,相关人员、2008年金融危机后,四大原则,治理结构和业务特点,2月18日,在关口前移,也为各机构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留有余地,也明确了机构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,定期复查,同时,